惩罚性赔偿500万全额支持!——盈科上海律师代理华为公司案件取得佳绩

  • 来源:爱游戏
  • 发布时间:2024-03-07 10:44:27
  • 型号:惩罚性赔偿500万全额支持!——盈科上海律师代理华为公司案件取得佳绩
  • 产品类别:户外常规屏

原标题:惩罚性赔偿500万全额支持!——盈科上海律师代理华为公司案件取得佳绩 手机云台

  原标题:惩罚性赔偿500万全额支持!——盈科上海律师代理华为公司案件取得佳绩

  手机云台,即手机稳定器,可以让手机“稳如鸡头”。随着短视频应用的快速推广以及手机摄影功能的快速的提升,人们在满足手机拍照功能的同时,对摄像质量有了更高的追求,那些引爆抖音、朋友圈的高品质的DIY“大片”背后往往不能离开手机云台。各大购物平台云台产品品种类型繁多,乱花渐欲迷人眼,如何挑选一部心仪的手机云台成为了很多网购人的烦恼,甚至你想要的“华为”也并不全是真“华为”。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例涉及手机云台网络销售商攀附华为公司商誉的商标侵权案件,对华为公司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500万元予以全额支持。本案由盈科上海王玮律师、徐涛律师代理。

  华为公司作为一家生产、销售通信设施的民营科技公司,在国内乃至全球范围均有广泛的影响力,其注册商标“华为”“”家喻户晓,各种类型的产品也有着非常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尚派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营业务是线上数码产品营销售卖。为提升店铺销量,尚派公司积极攀附华为公司商誉,在其网店销售的手机云台商品名称中添加“华为”字样,在产品展示图中使用“华为”“

  ”标志。同时,店铺中出现对华为“”商标花瓣数量及英文字符作了部分改动的“”标志。此外,该店铺还向消费者展示虚假的华为网络渠道销售授权书,营造产品与华为公司相关的假象,使消费的人产生误认。华为公司认为尚派公司实施上述攀附商誉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提出惩罚性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具备专有性的特点,其背后代表着个人或企业长期经营所积累的商誉,是当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华为公司的“华为”“”注册商标是华为公司经过多年诚信经营,投入海量广告及公益活动费用所打造的非货币性资产,凝聚着华为公司的创新成果与市场价值。冒用商标、攀附商誉的行为会吸引品牌的潜在消费者,攫取客户资源,且冒牌产品品控与消费者期待的名牌产品存在一定的差异,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严重破坏品牌方多年苦心经营的商誉,扰乱正常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秩序,应予禁止。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益或者商标许可费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本案对故意侵害商标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明显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彰显法院严厉打击恶意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司法态度。

  王律师拥有二十多年知识产权法律经验,擅长民商事知识产权诉讼,系苏酒集团、小米科技、oppo等大规模的公司知识产权维权律师。经典案例有:洋河集团起诉汤新民等被告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案,被评为江苏省2018年度十大知产案例、南京法院2018年度十大案例之一;代表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金茂集团提起的商标侵权进行应诉,判决江苏金茂字号与原告金茂集团共存,评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十大知产案例;代表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网络上滥用“小米”作为宝贝标题关键词的行为进行清理,在广受争议的情况下,系列案件均获得胜诉判决,相关案例被最高院研究室、知产力等知名媒体转发报道;“洋河”驰名商标垮类保护案入选华东政法大学教材。

  2020年加入盈科上海,执业以来主要办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服务的客户主要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苹果协会等。代理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诉某科技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评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7-2021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同时,徐涛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协同小米公司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撰写的论文《“流量经济”视角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以淘宝宝贝标题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为例》入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创新发展研讨会’论文集,获得法院及律师同行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