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国家具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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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2-01 06: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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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30号)部署,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家具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将共同举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家具职业技能竞赛。

  以《家具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基准,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竞赛两部分。总成绩中理论考试占20%、技能竞赛占80%。

  (3)由分赛区按照组委会分配名额(见后表),推荐职工组参赛选手参加选拔赛,学生组选手名额不限。独立设计师可自行报名,直接参加选拔赛。经过选拔赛筛选入围的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2.技能竞赛成绩占总决赛总成绩的80%(选拔赛图纸和实物分占技能竞赛成绩的70%,现场技能竞赛分占技能竞赛成绩的30%),统计出最终成绩和名次。

  以《家宴》为主题,设计一件桌类家具产品,于9月5日前向组委会提交作品。由裁判员依据评分标准,对选拔赛作品进行评审,筛选出进入总决赛的选手。

  《家宴》强调以中国当代家庭用餐为场景,希望设计师们能够从一张餐桌见微知著,洞察到那些被忽略的真实需求,并提出较为合理新颖美好的解决方案。

  2.可提交包括桌类家具产品在内的套系家具产品,设计的具体方案会有相应加分,套系家具产品有但不局限于桌、椅、柜、凳、几等家具品类,组合形式不限。

  3.通过选拔赛进入总决赛后,选手实物打样作品只需提交设计的具体方案中的一件桌类家具产品,产品运输包装尺寸不大于1m。

  1.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

  1.调研方案:包含设计定位、使用分析、材料与工艺应用、生产加工分析、成本与市场分析等。(设置为PDF文档,A4幅面,文件名为“作品名称+调研方案”。职工组一定要提交,学生组自愿提交)

  2.设计的具体方案:包括产品创意及概念描述、整体效果图、能清楚说明重要结构的模型爆炸图、简要设计说明及关键结构或关键细节说明。(设置为JPG格式图片,A1幅面594×841mm,分辨率不低于150dpi,文件名为“作品名称+设计方案”)。

  网络公示7天无疑义后,确定进入总决赛的选手。若公示期间选手作品被实名举报,经核查情况属实,竞赛组委会将取消相关选手的参赛资格。

  进入总决赛的选手,将设计图纸做打样,于总决赛前将实物作品带至或邮寄至总决赛现场。进入总决赛的选手,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实物作品,竞赛组委会将取消其总决赛参赛资格。

  理论考试内容有: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常用家具木工机械知识、计算机辅助设计、家具设计概论、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知识。

  理论考试评审方式:90分钟、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及格)、闭卷笔试作答。理论考场由裁判员进行监考;试卷密封、由裁判员进行阅卷。

  复习准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会在开赛前一个月,发布理论考试的参考教材,竞赛的理论考试题目将从参考教材中抽题组卷。

  裁判组由家具设计大师、专家等15位裁判员组成,负责技术命题、理论考试和技能竞赛成绩的评审工作。各裁判员需参加培训通过考核后,持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进行评审工作。

  (1)设计定位:作品与竞赛主题的契合度和理解程度,参赛者对事物的洞察力、想象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品方案的原创性。

  (2)材料与工艺应用:作品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环保等方面的创新程度。

  (3)文化因素:符合当代中国人民生活方式,承载中国文化。对文化内涵、社会影响做综合评判。

  (4)经济效益:作品与市场发展需求的结合程度,可产业化程度及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

  各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计分方式为:个人总成绩=理论考试得分×20%+技能竞赛得分×80%。

  总决赛按照个人总成绩决定竞赛名次。总成绩相同者,以技能竞赛成绩高者为先;如技能竞赛成绩依然相同,以现场技能竞赛时间短者为先。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1.竞赛主办单位或其授权单位有权应用、宣传、出版、展示全部参赛作品,无须向参赛者支付任何版权等费用;本届竞赛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下届竞赛总决赛后,经获奖选手申请后方可退还。

  2.参赛作品设计版权归署名选手所有,选手不得提供侵权作品。组委会无义务对参赛作品涉及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作实质性审查。任何选手提供的参赛作品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知识产权,包括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设计版权等或所有权、其他权利等为理由而提出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索偿及法律责任,概由选手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

  3.若因非人的因素导致参赛作品受损、遗失等情况属不可控因素,组委会不承担连带责任。

  (3)总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

  总决赛获得第4-15名的选手,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全国轻工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总决赛获得第16-40名的选手,由中国家具协会授予“中国家具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

  (4)总决赛获得第41-60名的选手,由中国家具协会授予“中国家具行业工匠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

  参赛选手应于2020年9月5日前,将《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家具职业技能竞赛 家具设计师参赛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二)、《参赛承诺书》(签字后拍照或扫描,见附件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电子版与选拔赛参赛作品,同步提交至总决赛组委会办公室。

  《参赛报名表》中的作品名称、作者、联系方式、指导教师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提交后不予变更。

  附件二:《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家具职业技能竞赛 家具设计师参赛报名表》